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与缴存人: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1〕345号),自今年12月1日起,广州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300元。据此,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同步由2100元调整为2300元,从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请各缴存单位按照相关工作指引(见附件)妥善完成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1日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
最低缴存基数的工作指引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自2021年12月1日调整为2300元,各缴存单位中职工个人缴存基数低于2300元的,需于2021年12月31日前办理调整。
一、办理方式
(一)中心前台网点办理:填写《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调整批处理文件》→打印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电子文档→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预约→到中心前台网点现场取号办理。
(二)网上自主办理:填写《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调整批处理文件》→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注:本单位已完成2021年度调整,缴存基数低于2300元涉及职工人数不多的,也可通过预约后到中心前台网点办理个人缴存基数调整业务。
二、相关要求
1.2021年7月至11月,职工缴存基数下限仍为2100元,单位可按此标准及时按月为职工办理缴存;自12月1日起,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2300元,低于此标准办理了缴存的,单位应及时办理补缴。
2.自2022年1月1日起,若职工个人缴存基数低于2300元,缴存单位将无法办理汇补缴业务,请各单位按规定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3.缴存单位此前已办理本年度缴存调整,但因本次缴存基数下限调整而需再次办理的,可预约后到我中心广铁分中心或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无需另行提交书面申请。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30日


Copyright C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智广州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粤ICP备19129036号-5
44010402002617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33号中华国际中心B塔43楼 EMAIL:gzzq@ciicgz.com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