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取消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手续的通告》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提供更便民更快捷的社保服务,广东省人社厅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对外公布了《关于取消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手续的通告》,该《通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从 2021 年 4 月 1 日起,凡在广东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在省内流动就业参保时无需申办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时,直接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历史信息审核和基本养老金核定发放业务。 三、申请办理退回个人账户存储额或在职死亡待遇业务时,在省内多地存在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向其中任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四、参保人若需查询在我省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情况,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gd.gov.cn)、“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及省内各社保服务网点查询和打印。参保人在深圳的参保缴费情况可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sz.gov.cn/szsi)、“粤省事” 微信小程序及深圳社保服务网点查询和打印。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引进人才入户批复的通知
鉴于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已实现全流程网办、《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已通过电子证照平台实现数据共享,现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自 2021 年 4 月 28 日起,取消引进人才入户批复。具体事项如下: 一、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完成引进在职人才入户审核、公示后,取消并不再出具引进人才入户批复,只出具《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作为户籍迁移凭证。 二、引进人才入户申请人在收到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或在广州市人才引进申办系统中查询到电子版《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后,可据此到公安部门办理后续的入户核准手续。 详情查阅: http://www.ciicgz.com/ciicgz/qyfw77/hrzx76/zcsd/816354/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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